各项目负责人: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相关规定,需按时报送项目结题报告及相关材料。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2015年底应结题的基金项目需提交《项目结题报告》,国家基金应结题项目负责人须认真阅读填报说明和要求后,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项目资助经费决算表》先经财务处审核盖章、再到审计处盖章。负责人直接向国家基金委提交电子材料,纸质材料报告装订成册后一式二份于2016年1月18日前送科研院基础项目办。
注意事项: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的条码必须完全一致,纸质材料只需提供结题报告和经费决算表,无需提供纸质附件材料;国家基金项目经费决算表中均无需填写调整经费、配套经费以及其他经费来源;纸质材料要求双面打(复)印,装订成册(填报说明页不用打印装订)。
科研院联系人:董康宁 贺林科 何会
联系电话:82668388 82665700
科研办
201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