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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平台 研究生指导教师科研考核量化与管理办法

2015年09月17日 12:45  点击:[]


《赌博平台 研究生指导教师科研考核量化与管理办法》(见附件一)已经2004年
 
底召开的学院研究生工作会议讨论通过,并且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已审定同意实施,学院决
 
定本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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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1月1日
 
附件一:
赌博平台 研究生指导教师科研考核量化与管理办法
 
        为了便于对导师的总体科研情况进行考核,为了鼓励综合考核合格、科研成果突出的
 
研究生指导教师多出成果和培养优秀人才,特制定本科研考核量化与奖励办法。
 
一、 论文及论文被引频次与转载计分办法
 
(一)学院《科研奖励条例》规定的国外权威期刊计分办法:
 
1、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每篇计100分
 
2、其余17种国外权威期刊          每篇计80分  
 
(二)学院《科研奖励条例》规定的一档期刊计分办法:
 
1、中国社会科学        每篇计60分
 
2、经济研究      每篇计50分
 
(三)在国外正式刊物发表论文且被SCI、SSCI收录的计分办法:每篇计50分
 
(四) 在国际研讨会或国外正式刊物发表论文且被ISTP、ECONOLIT收录的计分办法:每
 
篇计40分
 
(五)学院《科研奖励条例》规定的二档期刊计分办法:每篇计15分
 
(六)学院《科研奖励条例》规定的三档期刊计分办法:每篇计10分
 
(七)学校研究生院规定的权威期刊(学院《科研奖励条例》已明确规定档次的期刊除
 
外)计分办法:每篇计10分
 
(八)在国外正式刊物发表论文的计分办法:每篇计10分
 
(九)学院《科研奖励条例》规定的四档期刊计分办法:每篇计6分
 
(十)论文被引频次计分办法(单篇论文被引频次计算以中国期刊网为准):
 
1、2—5次计3分;6—10次计6分;11次(含11次)以上计12分。
 
(十一)论文被转载情况计分办法:
 
1、《新华文摘》全文主要部分转载计30分,论点摘要计6分;
 
2、《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主要部分转载计15分,论点摘要计3分。
 
3、其他转载归类按照学院《科研奖励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联合发表论文者,计分办法是:
 
1 、两人联合发表论文者:第一作者计分60%,第二作者计分45%(奖励5%)。
 
2 、三人联合发表论文者:第一作者计分50%,第二作者计分35%,第三作者计分25%(奖
 
励10%)。
 
(十三)所有论文的作者署名单位必须是“赌博平台-线上赌博平台-正规赌博平台 ”。
 
二、 课题计分办法(立项分仅限项目主持人)
 
(一)国家社会科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863项目、985项目及国家级教改项目(仅限项
 
目主持人)
 
1、  重点课题:立项分每项:10分;每万元经费计4分
 
2、  一般课题:立项分每项::7分;每万元经费计3.5分
 
(二)省级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基金(含软科学项目)
 
1、  重点课题:立项分每项:5分;每万元经费计3分
 
2、  一般课题:立项分每项:3分;每万元经费计2.5分
 
(三)校级及其它课题:
 
立项分每项:1分;每万元经费计2分
 
(四)所有课题一律以校科研处进款证明为准,且署名单位为“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
 
学院”。
 
三、 专著计分办法
 
(一)学院《科研奖励条例》规定的一档专著:每部计100分
 
(二)学院《科研奖励条例》规定的二档专著:
 
1、  获省部级社科成果一等奖: 每部计80分
 
2、  获省部级社科成果二等奖: 每部计60分
 
3、  获省部级社科成果三等奖: 每部计40分
 
(三)未获学院《科研奖励条例》规定的专著计分办法:每部每万字计1分,但总分不得超
 
过20分。
 
(四)上述所有专著必须署名作者单位为“赌博平台-线上赌博平台-正规赌博平台 ”,否则不予计
 
分。
 
四、 各种获奖计分办法
 
(一)获国家科学技术大奖(含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科学技术发明
 
奖)计分办法
 
1、 一等奖(前5名):每项计200分
 
2、 二等奖(前5名):每项计160分
 
3、 三等奖(前3名):每项计120分
 
(二)获省、部级优秀社科成果与科技进步奖(含软科学)计分办法
 
4、一等奖:每项计80分
 
5、二等奖:每项计60分
 
6、三等奖:每项计40分
 
(三)获校级优秀社科成果与科技进步奖计分办法
 
1、一等奖:每项计20分
 
2、二等奖:每项计15分
 
3、三等奖:每项计10分
 
(四)指导的学生获奖者计分办法
 
1、 获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者:每项计100分
 
2、 获陕西省优秀博士论文者:每项计50分
 
3、 获校级优秀博士论文者:每项计25分
 
4、 获校级本科生优秀论文者:每项计15分
 
5、 年度考核优秀者:计5分
 
(五)获国家级教改项目获奖计分办法
 
1、 获国家级教改一等奖:每项计100分
 
2、 获国家级教改二等奖:每项计80分
 
3、 获国家级教改三等奖:每项计60分
 
(六)获省部级教学成果奖(含教改奖)项目获奖计分办法
 
一等奖(前4名):每项计60分
 
二等奖(前3名):每项计50分
 
三等奖(前3名):每项计40分
 
(七)获校级教学成果奖(含教改奖)项目获奖计分办法
 
一等奖(前3名):每项计20分
 
二等奖(前3名):每项计15分
 
三等奖(前3名):每项计10分
 
(八)获校级多媒体优秀成果将计分办法
 
一等奖(前3名):每项计5分
 
二等奖(前3名):每项计4分
 
三等奖(前3名):每项计3分
 
(九)上述奖项所有署名单位应为“赌博平台-线上赌博平台-正规赌博平台 ”。
 
五、 集体获奖项目计分分配办法
 
1、 前5名计分分配办法:第1名,40 %;第2、3名, 20 %;第4、5名,10%。
 
2、 前4名计分分配办法:第1名,40 %;第2名, 30 %;第3名,20%;第4名,10%。
 
3、 前3名计分分配办法:第1名,50 %;第2名, 30 %;第3名,20%。
 
六、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增加1至2名招生名额:
 
(一)在《科研奖励条例》规定的国外权威期刊、《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发表
 
论文或被SCI与SSCI正式收录一篇论文(均为第一作者);
 
(二)获一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或自然科学基金、863项目及985项目者(均为主持人);
 
(三)获省部级社科优秀成果、科技进步、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者(均为第一主持人);
 
(四)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指导者;
 
(五)学院科研量化考核排前20名者(三年滚动计算)。
 
(说明:1、博导符合(一)至(四)项中的一项者,方可增加1名博士生招生名额;若同
 
时符合(一)至(五)中的两项及以上者,可再增加1名硕士生招生名额。2、硕导若同时
 
符合(一)至(五)中的两项及以上者,最多可增加2名招生名额。)
 
七、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减少1名或2名研究生招生名额;
 
(一)学院科研量化考核排后20名者;
 
(二)出现重大教学事故者;
 
(三)指导的学生论文出现剽窃、抄袭、造假等学术腐败行为者。
 
(四)连续两年科研量化考核排后20名者减少2名招生名额。
 
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学院将终生免于对其科研情况进行考核:
 
(一)、获国家自然科学、科技进步、科学技术发明三等奖以上1项,且本人为主持人者;
 
(二)、在学院《科研奖励条例》规定的国外权威期刊以及一档期刊发表两篇(含两篇)
 
以上论文者(均为第一作者);
 
(三),在学院《科研奖励条例》规定的国外权威期刊以及一档期刊发表论文(均为第一
 
作者),或获省部级优秀社科成果奖、科技进步奖(含软科学)一等奖(第1名或项目主持
 
人),或获国家级教改项目二等奖以上(主持人)、省部级教改项目一等奖(主持人),
 
获国家级重点课题(主持人),共累计达4篇(项、部),且至少在一档权威期刊发表一篇
 
论文或一部专著、论文获上述奖项者(均为第1作者)。
 
(四)、在学院《科研奖励条例》规定的一档期刊发表论文(前两名),或获省部级社科
 
成果奖与科技进步(含软科学)二等奖以上(第1作者或项目主持人),或获国家级重点课
 
题(主持人),或获国家级科学技术三大奖三等奖以上(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4名、三
 
等奖前前3名),或获国家级教改项目三等奖以上(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4名、三等奖前
 
2名),或获省部级优秀社科成果与科技进步(含软科学)二等奖以上(一等奖前2名、二
 
等奖第1名),或获省部级教改项目一等奖(主持人),共累计达5篇(项、部), 且至少
 
在一档权威期刊发表一篇论文或一部专著、论文获上述奖项者(均为第1作者)。
 
九、硕士研究生导师年龄在57岁以上者,博士研究生导师年龄在62岁以上者,学院不
 
再对其进行科研量化考核。
 
十、本办法由院学术委员会和学位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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