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三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2015年09月17日 12:45 点击:[]
关于申报第三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各位教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教厅秘函[2006]37号),现将申报该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奖范围
1.凡列入全国教育科学“九五”、“十五”规划的各级各类立项课题或未列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而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教育科研成果,对于不宜公开发表和出版但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教育研究咨询报告,均可参加此次评奖。
2.凡已在往届国家优秀教学成果奖和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奖中获奖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奖。本次评奖活动是和第四届高校人文社会科研究优秀成果奖的评奖活动实行统一评审,已申报第四届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申报人不可再参加申报。
参评成果
1.1999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或发表的著作、论文和研究咨询报告;
2.署名多人的研究成果原则上由第一作者申报;
3.系列丛书只能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
4.多卷本专著整体申报参评,不能单卷参评;
5.参评成果不包括工具书、论文集、教材、音像制品、计算计软件
申报材料
1.填写《第三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包括匿名活页评审材 料见附件),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规划内重点课题成果鉴定材料、省级获 奖证书复印件、成果应用证明等);
2.报送材料包括3份《第三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6份匿名活页评审材料、7份参评成果(论文:一份原件、6份复印件、著作7本)。
申报时间、地点
2006年6月30日以前各单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科技处305室,逾期不予受理。
有关第三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见附件。
院科研教学部
2006.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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