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7年度课题的通知
各位教师:
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7年度课题现已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所需材料
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2007年度课题指南》、《课题申请·评审书》及《活页论证》等)均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网址://www.onsgep.moe.edu.cn)查询下载。
二、课题类别: 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基金题,教育部重点课题和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
三、资助额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资助10.5万元、国家一般课题资助7.2万元、国家青年基金课题资助6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资助2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资助1万元。
四、申报要求
1.国家重点课题实行招标制度,申请者要求具备主持省部级相关教育科研课题的经验和相应的研究成果,其他课题采用会议评审制度。课题申请者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二个以上(含二个)课题的申请。在研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不得申请,得到同级别基金项目教育学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以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其他部委办以及省级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资助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以同类课题申请。
2.《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7年度课题指南》中列示的招标课题名称即为具体研究题目,提示要点明确了基本的研究内容,申请者可据此进行具体设计,或增加相关研究内容;会议评审课题表明了研究领域和研究要点,申请者可据此确定具体的研究课题,也可自选课题研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课题指南所列示的课题申请者。在涉及西部教育问题研究时,优先考虑西部地区的课题申请者。
3.招标课题申请者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会议评审课题申请者填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申请者要根据所报课题的性质,依照《课题申请?评审书》列出的学科分类代码填写相应学科,跨学科课题应根据主要研究内容确定所属学科。
4.本年度立项课题要求在1-3年完成。招标课题最终成果要求出版40万字以上的专著,在核心期刊上发表3篇以上的学术论文。其他课题最终研究成果要求必须包括研究报告和公开发表论文(著作)等。
五、材料报送及截止时间
请各位教师于2007年8月28日前将合格的《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7份(其中原件1份),《活页论证》一式6份以及配套的电子版交到席瑶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
[email protected]。招标课题不填《活页论证》。申请书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统一用A4纸印制,于左侧装订成册。本年度课题受理申报时间从2007年7月13日起至2007年8月28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韩淑琴 联系电话:82663981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7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7年度课题指南
3、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及《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十一五”规划教育学重大(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
5、申报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7年度课题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