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教师办公室的通知
2015年09月17日 12:44 点击:[]
关于启用教师办公室的通知
各位教师:
在学校领导的热情关怀下,在学校各职能处室的大力支持下,学院领导经过多方面的努力和争取,我
院教师办公室现已装修完毕,即日起启用。具体安排如下:
一、办公室分布情况
教学楼一层(西):楼道南依次为:培训中心、副书记、书记、院长、副院长(科研)、副院长(本
科教学)、综合事务部、学生工作部。
楼道北依次为:值班室、党院办主任、副书记、副院长(研究生教学)、科研教学部。
教学楼一层(东):楼北为学院资料信息中心。
教学楼七层(西):楼道北为各系主任、书记办公室,小会议室。
楼道南为:工会、组织员,教学研究室(3个)。
教学楼八层(西):博士生导师办公室。
教学楼八层(东):会议中心(国际学术交流厅、贵宾接待室学术报告厅)、MBA教室。
教学楼九层(西):副教授办公室。
教学楼九层(东):教授、讲师、助教办公室,教学档案室。
教学楼十层:院实验室管理中心。
二、教师办公室分配使用管理办法
㈠、教师办公室分配办法
根据2007年5月28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精神:
1、教师办公室的分配、使用标准为:博士生导师一人一间;教授三人一间;副教授四人一间;讲师、
助教七人一间。
2、教师办公室所需设备,学院无偿提供,但办公所使用的纸质和所使用设备的耗材,由领用人自负。
㈡、教师办公室使用管理办法
1、教师办公室是教师集体办公的场所,教师要共同爱护办公室内的家具设备,同时,教师个人不得随
意动用他人办公桌位上的仪器、资料和物品。
2、学院配备的家具、设备,由教师个人管理使用,因管理使用不当造成家具、设备损坏、丢失,由教
师个人负责修复赔偿(按购买价折旧后),如无明确的责任人,由教师办公室全体人员集体平均赔偿。
3、教师办公室仅供教师本人办公使用,不得借给他人(含学生)使用。如果发现,学院将没收个人办
公桌位。
4、教师办公室要每周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学院定期进行抽查或检查,同时公布检查结果。
5、学院保证校园网络正常运行,教师使用网络时,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禁止使用和浏览恶意网
站、淫秽网站等。同时,计算机和IP地址实行“三定”管理,即定人、定机、定IP,若有违犯,学校网络中
心依据《西安交通大学计算机管理办法》给予处理(盗用IP者,罚款300元或封闭端口;使用恶意、淫秽网
站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6、教师职务变动时,学院将根据情况及时给予调整教师办公室。教师调离或退休,设备和家具一并交
回学院。
三、几点说明
1、教授、副教授、各系主任、支部书记办公室的分配调整,由刘伟老师负责。
2、IP地址、讲师办公室的分配调整,由刘建军老师负责。
3、兼任学院党政职务的教授、副教授、讲师不分配教师办公室。
4、教授、副教授使用原有计算机(浪潮),书柜配备时间另行通知。
上一条:赌博平台
关于公开招聘院长助理的公告
下一条: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07年重大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