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院教职工进行普法教育考试的通知
2015年09月17日 12:44 点击:[]
关于对全院教职工进行普法教育考试的通知
各支部、系(室):
根据学校“交党办发(2007)10号 关于对全校干部和教师进行普法教育考试的通知”的精神,学院党委决定全院教职工参加学院组织的普法教育考试。这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提高教职工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举措。请各支部、系(室)认真组织好本支部、系(室)全体教职工参加考试答题工作。具体各项工作通知如下:
1. 考试对象
全院教职工。
2.考试形式
考试为开卷,统一用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试题。试题通知邮箱发至每个教职工邮箱。
3.考试答题时间:2007年12月8日,答完后将答题卡交报办公室小蒋处。
4.阅卷时间:2007年12月9日—11日。
5.成绩报送:2007年12月12日学院将向学校报送全体教职工的考试成绩。
6.本次考试成绩将载入本人档案,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以及先进个人表彰的重要参考依据。
7.学院在各系(室)秘书处有答题参考资料,请全体教职工前去查阅。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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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
2007.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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