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西交人〔2006〕85号)精神,学校决定面向校内的青年教师进行第四批人选的遴选,计划遴选30名左右。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需提供的材料
请填写《西安交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表》一式15份(在人力资源部网页//pd.dubopt.net/下载),并提交相应的附件材料1份,主要包括:
1、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2、重要学术贡献与成果介绍,附发表论文、出版论著、获奖、科研项目、专利等各方面的证明;
注:申报人应为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近五年成果自2007年1月1日起统计。
二、时间安排
1、2011年12月20日前,各学院按照《西安交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完成候选人的评议和初选工作,将初选者的材料送人力资源部(高层次人才办公室,主楼1512室)。
2、2011年12月31日前,学校组织初评、复评,确定拟聘人选名单,报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审批。
联系人:高宏
电 话:029-82663561 Email:
[email protected] 人力资源部
高层次人才办
2011年12月5日